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申報大企業培育行動計劃專項資金的通知
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寧東管委會經發局: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對標提升轉型發展行動方案》(寧黨辦﹝2018﹞75號)、《寧夏回族自治區大企業培育行動計劃(2018-2022年)》(寧工信運行發〔2018〕29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工業經濟穩增長二十四條意見的通知》(寧政辦規發〔2020〕1號)文件精神,為做好大企業培育行動計劃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
根據“穩增長24條”政策規定,在現有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總額內,對年產值首次超過500億元、100億元和5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地區和企業200萬元、100萬元、4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非首次突破上述規模標準的企業不重復獎勵。
二、申報程序
由各地工信部門負責,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工業龍頭企業申報,審核企業報送的相關資料,填寫大企業培育行動計劃專項資金申報匯總表(具體見附件1),并與統計部門核驗企業數據后,以正式文件報送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申報資料
申報專項資金的大企業需向各地工信部門提供以下資料:
(一)企業報送統計部門總產值數據表格(統計部門制式表格并加蓋企業公章)。
(二)企業注冊登記信息等證明材料。其中集團公司的,還需報送母子公司間證明資料及匯入集團公司總產值數據的各子公司報送統計部門總產值數據表格并加蓋公章(集團公司總產值數據等于各子公司總產值數據之和),匯入集團總產值的各子公司必須是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并保證數據的真實有效?绲貐^企業,以企業寧夏境內總部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門推薦申報,子公司所在地部門應積極配合。
(三)按財政資金撥付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官方網站查詢,未列入失信違法違規的企業。
如申報企業虛報數據,將被列入失信企業名單,取消一切有關評先評優及獎勵資金。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信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申報工作,及時關注申報進程和財政資金撥付情況。根據本地區工作需要,對大企業培育資金獎勵地區部分,制定符合地區實際的資金管理使用辦法,提高資金使用效能。資金撥付企業使用后,要及時分別形成大企業培育計劃資金績效評價報告。
(二)各地工信部門要嚴格核驗企業上報的佐證材料及數據,并對企業申報材料的有效性、合規性和數據的真實性簽署審核意見。報送自治區工信部門的有關佐證資料要進行掃描備份(含電子版)待審計核查。對擬列入申報和推薦的企業,要登陸國家官方網站查詢企業是否存在失信違法違規行為,對列入失信違法違規的企業不得納入。(具體見附件2)
(三)請各地工信主管部門于2021年5月19日前將正式文件及佐證資料報送至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處。
聯系人:張志華
聯系電話:0951-63634700951-6038313(傳真)
電子郵箱:nxyxc8009@163.com
附件:1.大企業培育行動計劃專項資金申報匯總表
2.失信信息查詢平臺
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5月8日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