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的實施方案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的通知》(國發〔2016〕15號)精神,全面振興我省中醫藥事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發展目標
到2020年,實現人人基本享有中醫藥服務;中醫醫療、保健、科研、教育、產業、文化全面協調發展;中醫藥標準化、信息化、產業化、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在為人民群眾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衛生與健康服務中發揮積極作用。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中醫藥發展政策和機制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更加健全。中醫藥服務的可及性顯著增強,全省中醫類醫院(包括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院,下同)床位數達到7.53萬張,每千人口公立中醫類醫院床位數達到0.55張;醫療衛生機構中醫執業類(助理)醫師達到4.1萬人,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中醫執業類(助理)醫師數達到0.4人;中醫類醫院總診療人次達到全省醫院總診療人次的18.08%,中醫類醫院出院人數達到全省醫院出院總人數的16%;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75%的村衛生室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中醫藥健康服務快速發展,不斷催生健康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中藥產業邁上新臺階,中藥資源監測和技術信息服務網絡覆蓋80%以上的縣(市、區),100種中藥材、200種中藥飲片質量標準顯著提高,中藥工業總產值占醫藥工業總產值20%以上。
到2030年,中醫藥服務領域實現全覆蓋,人民群眾對中醫藥的獲得感明顯增強。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在治未病中的主導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療中的協同作用、在疾病康復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發揮;中醫藥科技水平顯著提高,產生一批有影響力的中醫藥科技成果;建成一支由百名名老中醫、千名名中醫、萬名中醫骨干、十萬名職業技能人員組成的結構合理、滿足需求的中醫藥人才隊伍;公民中醫健康文化素養大幅度提升;中醫藥工業發展水平邁上新臺階,實現中醫藥繼承創新發展、統籌協調發展、生態綠色發展、包容開放發展和人民共享發展,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貢獻率進一步提高,實現由中醫藥大省到強省的戰略性轉變。
二、重點任務
(一)切實提高中醫醫療服務能力。
1.完善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網絡。全面建成以中醫類醫院為主體、綜合醫院等其他類別醫院中醫藥科室為骨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中醫門診部和診所為補充、覆蓋城鄉的中醫醫療服務網絡。充分發揮省級中醫醫療、科研機構龍頭帶動作用,全面提升中醫醫療、教育、科研水平,支持省中醫藥研究院附屬醫院建設。合理配置中醫醫療資源,每個設區市至少設立1所市辦三級甲等中醫類醫院,原則上在縣級區域設置1所縣辦中醫類醫院。在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等非中醫類醫療機構設置中醫藥科室。全面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網絡建設,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到2030年,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實現中醫綜合服務區(國醫堂、中醫館)全覆蓋。(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或單位,其他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
2.切實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實施中醫臨床優勢培育工程,加強中醫藥重點?苾群ㄔO,建立覆蓋省、市、縣的重點?企w系,打造一批在全國有影響的品牌中醫?。實施區域中醫?茖2≡\療中心建設項目,支持綜合實力較強、中醫優勢突出的中醫類醫院打造中醫?茖2≡\療中心。到2030年,創建1-2個國家級區域中醫(?)診療中心,打造一批省級中醫?茖2≡\療中心。不斷提高中醫類醫院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醫診療能力和急危重癥患者的搶救能力。完善中醫類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和分工合作機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級診療秩序。持續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綜合服務區(國醫堂、中醫館)內涵建設,豐富服務內容,提高服務水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量占同類機構診療總量達到30%。探索實施符合中醫藥特點的深化醫改措施,創新服務模式,增強醫改惠民效果。(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3.持續深化中醫優勢病種收費和支付方式改革。在全省范圍內深入推進以骨傷為主的中醫優勢病種收費方式改革,并將改革病種擴大到兒科、婦科、內科等疾病。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技術服務收費標準,體現中醫藥人員技術勞務價值;落實醫保中醫藥傾斜政策;改革中醫藥服務醫保支付方式,完善鼓勵中醫藥技術提供和使用的醫保支付政策,建立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體制機制,逐步打造中醫優勢病種治療體系。(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物價局負責)
4.拓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加強中醫類醫院康復科室建設,實現二級以上中醫類醫院全部設立符合標準的康復科,支持中醫特色康復醫院建設。加強中醫康復專業技術人員的培養,大力發展非藥物療法等中醫康復技術,充分發揮其在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中醫特色康復醫療、訓練指導、知識普及、康復護理、輔具服務,在社區康復機構推廣適宜中醫康復技術,提升社區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中醫技術與康復醫學融合,完善康復服務標準及規范。(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省殘聯負責)
5.加強中西醫結合工作。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推進中西醫資源整合、優勢互補、協同創新。依托省、市級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中西醫結合創新研究平臺,開展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聯合攻關,形成獨具特色的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提高重大疑難疾病、急危重癥的臨床療效。支持建設中西醫結合醫院,鼓勵其他醫療機構向中西醫結合醫院轉型,加強中西醫結合醫院內涵建設,不斷提高服務能力。繼續深化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鼓勵西醫脫產學習中醫,加強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6.放寬中醫藥服務準入。依法落實國家關于中醫醫療執業人員資格準入、執業范圍和執業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傳統中醫師分類管理制度,規范考核程序和執業范圍,支持中醫類別醫師多點執業。允許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在鄉鎮和村開辦中醫診所。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連鎖中醫醫療機構,支持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門診部、診所,鼓勵藥品經營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對社會資本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診所,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區域衛生發展規劃不作布局限制,實施備案制管理。保證社會辦和政府辦中醫醫療機構在準入、執業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二)大力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7.加快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體系建設。將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全面融入“健康山東”建設,形成定位清晰、結構合理、覆蓋城鄉、滿足多元需求的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體系,創新中醫健康養生服務的新模式、新業態、新領域。強化中醫醫療機構治未病科室建設,在有條件的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設立治未病中心,形成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示范網絡。加強基層衛生服務機構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能力建設,擴大中醫養生保健的惠及面。支持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實現集團化發展或連鎖經營,激發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社會活力。完善促進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發展的政策措施,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險于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體育局、山東保監局負責)
8.提升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能力。加強省中醫藥預防保健中心和中醫藥健康管理學科建設,開展中醫藥預防保健技術挖掘、整合與推廣,評價篩選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相關方法和技術。加快制定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類規范和標準,推進各類機構根據規范和標準提供服務,形成針對不同健康狀態人群的中醫健康干預方案或指南。鼓勵中醫藥機構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現代科技,研發一批保健食品、用品和器械器材。運用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技術開發智能化中醫健康服務產品,為居民提供融中醫健康監測、咨詢評估、養生調理、跟蹤管理于一體,高水平、個性化、便捷化的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加強中醫養生保健宣傳引導,鼓勵中醫醫療機構、養生保健機構走進機關、學校、企業、社區、鄉村和家庭,積極利用新媒體傳播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引導人民群眾更全面地認識中醫藥養生與健康的關系,自覺將中醫藥養生融入到健康生活習慣。(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9.推動中醫藥與養老服務深度融合。鼓勵中醫醫療機構自建、托管養老機構或與養老機構開展合作;鼓勵有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開展社區和居家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支持二級以上中醫類醫院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為老年人就醫提供優先服務。鼓勵中醫醫師在養老機構提供保健咨詢和調理服務。鼓勵社會資本新建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探索設立中醫藥特色醫養結合機構,建設中醫藥特色醫養結合示范基地。(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山東保監局負責)
10.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挖掘整合我省豐富的旅游資源、深厚的中醫藥資源和多樣的文化資源,堅持寓學于游、寓養于游、寓樂于游,促進旅游產業與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的有機結合與深度融合。積極推動齊魯中醫藥文化元素突出的名勝古跡、中藥材種植基地和生產企業、中醫藥文化基地等中醫藥資源有效融入旅游產業發展范疇,鼓勵酒店、景區等旅游企業為游客研發、提供針灸、推拿、按摩、藥膳等中醫藥健康服務項目。結合我省十大旅游目的地建設,開發具有山東特色的中醫藥健康旅游路線和產品,鼓勵青島、威海、日照等市創建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區(基地、項目)和中醫藥健康旅游綜合體。推進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標準化和專業化。(省旅游發展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外辦、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衛生計生委負責)(三)扎實推進中醫藥繼承。
11.加強中醫藥理論方法繼承。深入實施中醫藥傳承工程,加強齊魯古代醫家學術思想研究,重點整理挖掘扁鵲、淳于意、王叔和、錢乙、成無己、黃元御等著名醫家的理論精華,廣泛普及“五運六氣”等中醫理論,提升中醫藥理論指導臨床實踐的能力。系統總結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和省名中醫臨床診療經驗,整理出版名醫名家醫案集。開展中醫藥古籍文獻資源普查,搶救瀕臨失傳的珍稀和珍貴古籍文獻,推動中醫古籍數字化,扶持出版一批齊魯中醫藥文化典籍和學術著作。(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統計局負責)
12.加強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與技術挖掘。依托山東中醫藥大學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研究中心和省中醫藥研究院中醫藥特色診療技術研究中心,加強具有山東特色的中醫臨床診療技術、養生保健技術、康復技術篩選,完善中醫醫療技術目錄及技術操作規范。開展全省民間中醫藥特色診療技術的調查、挖掘、整理,加強中藥驗方收集、保存、研究評價及推廣應用,建立我省民間中醫藥保護名錄。加強百年老字號的保護。做好傳統制藥、鑒定、炮制技術及老藥工經驗的挖掘整理,形成地方和國家標準,傳承推廣。(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科技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知識產權局負責)
13.實施中醫經典、經方和經驗“三經傳承”戰略。以中醫藥學經典傳承為主線,以經方技術運用為重點,以經驗心得傳授為核心,以提高中醫藥療效和服務能力為目標,全面實施“三經傳承”戰略。將“三經傳承”納入中醫藥院校教育和各級各類中醫藥人才培養項目,建設一批“三經傳承”研究推廣基地,開展“三經傳承”遠程教育培訓,進行經典、經方、經驗的推廣與普及。在中醫藥院校探索建立中醫經典等級考試制度。推進“經方進社區,中醫大眾化”,提升基層、社區的慢性病、多發病臨癥診療服務水平和人民群眾的自我養生保健能力。(省衛生計生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廳負責)
14.強化中醫藥師承教育。把師承教育貫穿于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建立中醫藥師承教育體系。加強醫療機構師承教育,制定師承教育激勵機制,實現師承教育常態化和制度化。全面做好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繼續實施省五級中醫藥師承教育項目。加大齊魯內科時病、齊魯傷寒兩個國家級學術流派的建設力度,強化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開展全省中醫藥學術流派遴選工作。重視民間祖傳中醫藥傳承,鼓勵名老中醫藥專家和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藥專家通過師承模式培養多層次的中醫藥人才。(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負責)(四)著力推進中醫藥創新發展。
15.完善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實施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支持中醫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中醫類醫院科研能力提升,積極推動創新型中醫類醫院和中醫藥科研院所建設項目。健全多學科、跨部門共同參與的中醫藥協同創新體制機制。充分發揮高血壓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省中醫藥抗病毒協同創新中心的引領作用,推進中醫藥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積極創建國家級中醫藥科研創新基地(平臺)。健全市場導向、社會資本參與、多要素深度融合的中醫藥成果應用轉化機制,加快形成自主知識產權,促進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化、商品化和產業化。建立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研評價標準和體系,完善有利于中醫藥創新的激勵政策。推行中醫藥科研課題立項、科技成果評審等同行評議和第三方評估制度。(省科技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質監局負責)
16.加強重點領域科學研究。堅持中醫原創思維,注重運用現代科學技術開展中醫藥理論研究,強化中醫基礎理論、中醫醫史文獻、中醫經方等研究。加強對重大疑難疾病、重大傳染病防治的聯合攻關和對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醫藥防治研究,形成一批防治重大疾病和治未病的重大產品和技術成果。鼓勵綜合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開發一批基于中醫理論的診療儀器與設備。鼓勵我省科研單位與企業承擔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計劃,鼓勵研發基于經典名方、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等的中藥新藥及中醫藥健康服務產品。(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五)全面提升中藥產業發展水平。
17.加強中藥資源保護。全面開展第四次中藥資源普查,建立全省中藥資源數據庫。實施野生中藥資源保護工程,建立野生藥用動植物物種分級保護制度,加強山東中醫藥大學藥用植物園建設,在泰山、蒙山、昆崳山、微山湖建立瀕危野生藥用動植物保護區,在徂徠山、沂山、嶗山建立野生中藥資源培育基地和瀕危稀缺中藥種植養殖基地,加強珍稀瀕危野生藥用動植物保護、繁育研究。依托山東省中藥原料質量監測技術服務中心,完善平邑、鄄城中藥材動態監測站建設,建成中藥資源動態監測和信息技術服務中心。(省衛生計生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林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環保廳、省農業廳、省科技廳、省旅游發展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統計局、省質監局負責)
18.提高道地藥材生產產業化水平。收集保存道地藥材種質,建立種質圃、基因庫。依托省中藥材良種選育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大力開展中藥材優良品種選育,推進新品種與良種認定、審定,建設3處以上種子種苗繁育基地,提高中藥材良種推廣面積,良種使用率達到15%以上。開展道地藥材品質區劃研究,編制種植養殖區域規劃。制定山東道地藥材目錄及生產技術規范,加強中藥材生產科學引導,著力打造金銀花、丹參、西洋參等道地藥材GAP基地,因地制宜引導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多種方式參與中藥材生產,大力發展專業合作社和合作聯社,擴大生產規模,推進精準扶貧。引導中藥生產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自建或合建中藥材種植、養殖基地,打造沂蒙山區、膠東半島、魯西南及南四湖中藥材產業帶,在中藥材主產區實施綜合開發利用,建立健全中藥產業鏈,促進中藥材產區經濟發展支持開展中藥材生產保險。深入推進中藥材“三品一標”認證登記。(省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林業廳、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扶貧辦、山東保監局負責)
19.實施中藥材質量提升工程。建立中藥材生產流通全過程質量管理和質量追溯體系,加強省中藥原料質量監測技術服務中心建設,確保藥品質量安全。發揮平邑、文登等中藥材種植、加工區位優勢,推動建設道地中藥材標準化、集約化、規范化和質量可追溯的初加工、倉儲物流中心,提高中藥材流通現代化水平。大力發展中藥材電子商務,利用大數據加強中藥材生產信息搜集、價格動態監測分析和預測預警。探索推進中藥材專業市場的統一驗收、統一倉儲、統一檢驗、統一包裝、統一結算,促進中藥材交易模式由傳統向現代轉變。在鄄城縣建立中藥材戰略儲備庫。(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20.推動中藥工業提質增效。加強技術集成和工藝創新,提升中藥裝備制造水平,推進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建設,提高中藥企業技術水平與規模效益,實現企業轉型升級。推進實施中藥標準化行動計劃,構建中藥產業全鏈條的優質產品標準體系。鼓勵通過產權制度改革和企業兼并、重組、聯合等多種形式做大做強一批知名中藥企業,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名方大藥,提高企業產業化水平。逐步減少重金屬及其化合物等物質的使用量,嚴格執行《中藥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6-2008),建立中藥綠色制造體系。(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科技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知識產權局、省衛生計生委負責)(六)大力弘揚中醫藥文化。
21.繁榮發展中醫藥文化。發揮中醫藥文化對事業發展的引領作用,大力弘揚“大醫精誠”理念,在全行業形成良好職業道德、行業風尚,全面抓好中醫藥傳統文化的傳承和發展。在全社會廣泛弘揚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扎實推進中醫藥文化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進機關、進家庭行動,推廣中醫未病先防的自我健康管理和生活方式,提升公民中醫藥健康素養。將中醫藥基礎知識納入中小學傳統文化、生理衛生課程,設立中醫藥院校開放日,開展“名中醫藥專家進中小學”活動。加強中醫藥文物設施和傳統醫藥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更多非藥物中醫診療技術列入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加強山東省中醫藥博物館、東阿阿膠博物館等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完善和拓展基地文化宣傳功能。(省衛生計生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教育廳、省文物局、省檔案局負責)
22.發展中醫藥文化產業。推動中醫藥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深入發掘扁鵲、淳于意等齊魯醫家、民間中醫藥文化資源,組織創作一批中醫藥文化科普創意產品和文化精品,促進中醫藥與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數字出版、動漫游戲、旅游餐飲、體育演藝等有效融合,發展具有齊魯特色的新型文化產品和服務。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業,提升中醫藥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水平。(省衛生計生委、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旅游發展委、省體育局負責)(七)積極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
23.擴大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大中醫藥人文交流,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擴大中醫藥文化對外服務領域,推進中醫藥國際標準化進程,實施“標準化+”中醫藥專項行動,通過中醫藥標準走出去帶動中醫藥走出去。支持中醫藥機構到海外開辦中醫類醫院、連鎖診所和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到境外舉辦中醫藥講座,擴大山東中醫藥大學馬來西亞碩博班和新加坡職業技能培訓辦學規模,推動更多中醫藥學生實現海外高質量的實習和就業。鼓勵有條件中醫藥企業走出去,加快打造全產業鏈服務的跨國公司和知名國際品牌。在援外醫療工作中進一步增加中醫藥服務內容。借力“一帶一路”建設,全面推進多層次的中醫藥國際教育合作交流,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學生來魯接受中醫藥教育和培訓,提高山東中醫藥在國際上的影響力。(省外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衛生計生委、省科技廳、省質監局、省文化廳、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僑辦、省貿促會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推進中醫藥法治化建設。開展中醫藥法治宣傳教育,提高中醫藥從業人員法律素質。完善中醫藥監督行政執法體系,健全中醫藥監督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加大對基層診所用藥質量監管力度,全面提升中醫藥監督能力。強化中醫藥服務機構依法執業,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執業行為。嚴厲打擊假冒中醫名義非法行醫、發布虛假違法中醫醫療廣告等行為,規范中醫藥服務市場秩序。規范養生保健服務市場。加快中醫藥標準化建設,加強中醫臨床診療指南、技術操作規范和療效評價標準的應用推廣。強化中藥炮制、中藥鑒定、中藥制劑、中藥配方顆粒以及道地中藥材的質量管理。推進中醫藥認證管理,發揮社會力量的監督作用。(省衛生計生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法制辦、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商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質監局,各市政府負責)
(二)加大中醫藥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中醫藥事業投入和補償機制,進一步落實政府對公立中醫類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加大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統籌整合醫藥衛生相關資金,重點支持開展中醫藥特色服務、中醫類醫院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學科和重點?平ㄔO以及中醫藥人才培養。充分考慮中醫類醫院和中醫藥服務特點,實行差別化的中醫藥改革政策措施。改革中醫藥價格形成機制,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價格,增設中醫藥特色服務收費項目,降低中成藥虛高藥價,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繼續實施中藥飲片加成政策。落實中醫藥醫保扶持政策,按規定及時將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協議管理,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中藥品種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納入醫保報銷范圍,穩步擴大中醫優勢病種按病種定額結算試點范圍。在基本藥物政策中,增加國家基本藥物山東補充目錄中的中成藥品種。加強中藥飲片和中藥院內制劑質量監管,研究制定鼓勵中藥制劑發展政策,鼓勵中藥院內制劑開發和使用;完善中藥制劑調劑使用政策,擴大省內調劑使用的中藥制劑范圍。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中醫藥特色優勢和發展需要,注重中醫醫療、養生保健、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等用地供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物價局,各市政府負責)
(三)提高中醫藥人才培養質量。建立健全中醫藥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有機銜接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提高中醫藥院校教育質量,推進中醫藥高等教育綜合改革,實施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支持山東中醫藥大學建設一流學科,建設高水平中醫藥大學;加強山東中醫藥高等?茖W校、山東醫藥技師學院、曲阜中醫藥學校以及民辦中醫藥院校建設。普及畢業后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新進中醫臨床醫師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比例達到100%。實施中醫藥繼續教育全覆蓋,中醫藥技術人員參與繼續教育每年不少于90學時,重點提升中醫藥技術人員臨床技能和水平。深入推進中醫藥領域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鼓勵省外高水平中醫藥專家來我省授課,支持符合條件的中醫藥技術人員赴省內外研修學習,開發一批高質量、免費的中醫藥繼續教育公需課程和專業課程。堅持中醫藥人才優先發展戰略,實施“齊魯中醫精英計劃”,大力培養中醫藥重點學科、重點?萍爸嗅t藥臨床科研領軍人才,引進一批中醫藥“高精尖缺”專業人才。強化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對全部鄉村醫生進行中醫藥適宜技術輪訓。積極開展中醫藥職業技能人員培訓,完善中醫藥人才評價機制,做好山東省名中醫評選和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推薦工作。(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負責)
(四)加強中醫藥信息化建設。統籌開展全省中醫藥醫療、保健、教育、科研、產業、文化的信息化建設。大力發展“互聯網+”中醫藥,鼓勵基于互聯網、物聯網和大數據的云醫院、云支付、移動醫療、遠程中醫、智能化診療服務、智慧藥房等的研究和建設應用。建設省中醫藥數據中心和中醫藥健康信息平臺,實現與人口健康信息縱向貫通、橫向互通,形成對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的智能化、信息化支撐。實施中醫類醫院信息化提升工程,強化信息基礎設施,完善以中醫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系統,實現中醫遠程會診、雙向轉診、預約掛號、遠程培訓等功能。通過建立微門戶、微博群、微信等,主動推送中醫藥預防保健和養生知識,逐步形成個性化、智能化健康決策支持服務能力。(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省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制定中醫藥發展具體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加強對政策落實的指導、督促和檢查。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進中醫藥發展的強大合力,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市、縣(市、區)政府要將中醫藥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建立健全中醫藥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和工作機制,強化組織協調,扎實推進中醫藥各項工作。(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
(二)健全中醫藥管理體制。按照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創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省、市、縣(市、區)中醫藥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領導機制,切實加強中醫藥管理工作。各縣(市、區)要明確負責中醫藥管理的機構,完善職能,加強隊伍建設。(省衛生計生委、省編辦、省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市政府負責)
(三)強化督導評估。建立健全省、市、縣上下聯動的工作推進機制,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序推進。建立評估和監督檢查機制,及時跟蹤工作進展,提煉工作經驗,評估工作成效。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市中醫藥工作的指導,及時通報進展情況并落實問責機制,確保中醫藥改革發展政策全面落實。(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
(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加強宣傳引導,綜合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傳統媒體和數字智能終端、移動終端等新型載體,大力弘揚中醫藥文化知識,宣傳中醫藥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全社會形成“信中醫、愛中醫、用中醫”的濃厚氛圍。大力報道各地區中醫藥事業發展成效、典型經驗和做法,為中醫藥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省衛生計生委、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婦聯負責)